除了雷蒙德,其余五个中有伤的,都被回教商人绑住手脚后、扔在荒野里自生自灭了。雷蒙德只要闭上眼睛就能听见朋友的哭喊:“带我---带我走,我---什么都愿意---求求你们!”
最后他的样子只是消失在了沙地热风的恍惚下----
雷蒙德和唯一个伤的轻点的被带回了回教商人的小镇。那个年轻人,被商人扒去衣服后,阉割了,卖给了沙海对面的一户富人当奴隶。他以为自己也会变成太监,但是没有,显然他是早被预定了的。等他的买家到来,他的心都融化了,再也想不起任何可以鼓励自己活下去的事情。从前的故土、父母兄妹和自己追求过的女人们都像吹来的风一样,消失了。给他带来财富和头衔的女寡妇康斯坦丁更是稀薄的如同空气一样。他忍着别人剥光自己,好像才出母胎的婴儿一样,光着脚,跟在骆驼屁股后面,看着它一路不停排便,到了自己的关押地。
那黑乎乎臭烘烘的露天地窖里,头顶永远是那方高高的天和木栅栏格子。晚上冻得他总以为自己等不到明天,白天却热的他好像日头下面的野狗-----他最常吃的是,狱卒特意朝他排的屎尿和他自己的屎尿。直到他遇见了替狱卒们做饭的一个干瘪女孩,她总是像个枝头跳跃的喜鹊,只有她会趁人不注意,来给他送水和吃的。
虽然她无论如何不算美女,而且还狡猾,但是她却用那双干瘪的手,带给了他唯一的希望。那一点希望支撑他活到被赎出来,回到自己的权势富贵里。
想到现在的权势,雷蒙德的情绪平复了。他擦擦眼睛站起来,不过他知道明天不会有人把卡丽娜的尸体送去肉市。那只干瘪的喜鹊会不出声的把巫女的尸体领走。这么一想,他反倒轻松了。
“反正,她会有办法,那个杂种死不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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