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二三四、一二三四、像首歌!
绿色军营、绿色军营、教会我!”
…
黑暗中,楚暮平躺在床上,嘶吼般震耳欲聋的歌声透过纱窗传了进来,大概是两个班在拉歌。
他就这么躺着,好像在想心事,又好像仅仅就是时间太早还睡不着。
此刻他才真切地感觉到右脚的胀痛。
秦朝非得看着他哥上床,才肯出去,他晚上还要去伺候小崽子们,临走前又嘱咐道,“哥,尿壶我就放在旁边。”
“喝的水倒好了,放在床头柜。”
“有事,一定要给我打电话。”
楚暮笑笑,真的不是什么大事,这点伤他能自己照顾好自己。
在外人看来,十足兄友弟恭的同胞情。
就这样吧,就在这个轨道上开,不要偏离。楚暮昏昏沉沉地想着,入了眠,似乎还在梦里闻到了一阵花香。
拉歌结束,快接近九点多,散场的人群三三两两地往宿舍走,秦朝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。
“秦教官,你唱歌真好听。”丁雪儿不知什么时候追了上来。
“你也很好听。”
这句话让少女的嘴角绽开了一个甜甜的笑,马尾辫开心地甩啊甩。
“雪儿,秦教官唱情歌更好听!”
陆虎凑了过来打趣道。
夜色中,少女的脸上泛起了红晕,她看见秦教官顺手折了个花枝,脸更红了。
只是,一直走到宿舍,那枝花都没送到她手上。
秦朝没有开灯,借着月光把那枝花插在了空的矿泉水瓶里,这是夹竹桃,哥哥小时候教他的。
白天喧嚣的军训基地一下子安静了下来,大概学生们都上床睡了。
秦朝替楚暮把毛巾毯盖回肚子上,一动不动地站着看了他好久。
他甚至想烂俗地掐一掐自己,看看这是不是一场梦。
他最爱的哥哥,回来了。
秦朝不是没恨过,当秦子良拿出离婚协议书,平淡地告诉他“我们离婚了,你哥跟着你妈走了,你得归我了”的时候,他狠狠地把拳头砸向墙壁。
秦朝觉得自己都明白,只是意难平。
他知道哥哥从小就让着自己,除却不懂事的那几年,他们之间没吵过打过一次。
他一定会把好的留给自己。
跟着患病的妈妈离开意味着什么,他都清楚,从经济条件而言,跟着爸爸无疑是更好的选择。
“只是,哥哥你为什么不带我一起走?”秦朝在心中无声地质问着。
我不需要你和妈妈照顾,我可以自食其力,我还可以照顾好你们。
所以这么多年,他仿佛在证明一般,很用功地学习、很努力地打工,他没多花秦子良一分钱,连房子都是自己在外面租的。
对于秦朝的这个态度,秦子良也只回了三个字,“随你吧!”
因为他们的爸爸很快有了自己的新生活,快得让秦朝怀疑那个女人早就插足了父母的婚姻。
秦朝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,久得他都快控制不住自己在哥哥身边躺下。
最终,他轻轻地打开门,回去了。
第二天,楚暮是在一阵幽香中醒来的,红霞般的花朵,绿蜡似的叶子,仿佛把他带回了小时候。
家门口种满了夹竹桃。
也许它不是最名贵、最美丽的花,但对于楚暮而言,确是最值得留恋的回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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